为什么总统只能在美国任职两个任期,而特朗普的企图无视它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曾多次建议他可以任职第三任期,尽管长期以来的先例和宪法修正案将总统限制为两个任期。他的言论挑战了对美国宪法的法律解释,也可以追溯到该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的历史传统。

直到20世纪中叶,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提出了一项不成文的规则,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在任期两个任期后自愿辞职。尽管当时没有宪法限制,但华盛顿的决定确立了后来总统随之而来的先例。当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认可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担任继任者时,两项限制已成为常态。

几位总统考虑延长了上任的时间,但失败了。尤利西斯·S·格兰特(Ulysses S. Grant)试图获得第三任期,但缺乏足够的支持。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任期近两个任期后,最初拒绝寻求三分之一,但后来在1912年扭转了课程,只是失去选举。

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罗斯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竞选连任,将自己的决定构成了必要而不是野心。他最终赢得了1940年和1944年的选举,但他的总统职位导致了反弹。 1945年去世后,国会通过了《第22修正案》,正式将总统限制在两个任期。

该修正案于1951年批准,允许一个独特的例外:副总统承担少于半任期的总统职位仍可以选出两次,有效地服务了10年。这项规定适用于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和哈里·杜鲁门(Harry Truman)总统,尽管在面临政治挑战之后都选择了竞选其他条款。

特朗普暗示了法律漏洞,这可以使他能够寻求第三任期,尽管专家们普遍同意22号修正案造成了这样的出价违宪。他的评论与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进行了比较。

如果特朗普要在2028年任期第三任期,他不仅会挑战宪法,而且还会面对一再维持两期传统的选民的强烈反对。正如历史所表明的那样,美国选民和立法者一直拒绝为延长总统任职时间的努力,这使得特朗普的野心不太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