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調解推薦
優利貸服務特色

1. 高過件率

精準掌握各家銀行動向,提高過件率

 

2. 申辦簡便

專人專職服務,通訊申辦輕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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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調解服務特色介紹

前置調解申請流程

  1. 透過電話或線上申辦前置調解
    透過電話或線上申辦
  2. 法務人員為您量身規劃前置調解
    法務人員為您量身規劃
  3. 作個人專屬前置調解還款方案
    製作個人專屬還款方案
  4. >提出申請前置調解,調解成立
    提出申請,調解成立

前置調解常見問題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一項規定,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所以,前置調解與前置協商相同,均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的第一階段作業流程。不同點在於前置協商是債務人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協商申請,而前置調解係債務人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以解決債務問題,相關程序由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承辦。
得聲請前置協商的債務人均可聲請前置調解,惟法院進行前置調解期間較短,大約1-2個月,債務人停止繳款時間較短,同時須親自到法院調解,須注意債務人能否接受到法院調解。
若是95年度「銀行公會辦理之無擔保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正常履約一年以上,而有依約繳款困難者,得申辦「變更還款條件方案」,依債務人目前每月可還款金額,擬定還款方案。但是前置調解繳款有困難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則可申請短暫性延期繳款方案。
已與金融機構構達成前置調解之債務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而有短暫性延期繳款之需求,且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審核通過後,得放寬累計6期延期繳款:
  1. 債務人或債務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有罹患重大傷病,或債務人非自願性失業之情事致無法正常履約者。
  2. 債務人因繳納綜合所得稅、子女學費致無法正常履約者,每次限申請延後1期繳款。
  3. 債務人為低收入戶。
  4. 債務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5. 債務人為符合災害防救法所訂重大災害災區居民者,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直接核予債務展延1年,且不計入上述延期繳款期數累計6期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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