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印度朝着2047年的发展目标稳步发展,建筑有弹性和现代基础设施仍然是包括经济增长的关键基础。鉴于所需的投资规模庞大,这一发展极大地取决于公共部门以外的长期融资。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已成为动员此类资本,在道路,机场,港口和市政基础设施之间实现变革性项目的关键工具。支持这一势头的关键要素是支撑投资者信任的法律和机构一致性。这种法律和机构一致性有助于加强和增强PPP模型的整体信誉。
PPP的法律镜头
2024年12月,最高法院在Noida Toll Bridge Company Ltd诉Noida居民福利协会联合会案中的判决引起了对PPP的法律框架的新关注。法院裁定,如果私人特许经营者在政府机构授予的土地上建立基础设施,则开发商有权收回建设成本和“合理的回报”,这是在签署合同时在竞选银行利率的情况下理解的。在这一点之外,无论原始特许权持续时间如何,收款或用户费用都必须停止。
这种解释引起了更广泛的讨论。基础设施融资以其核心需要一个稳定且可预测的框架,以确保投资者和贷方可执行的合同,从而在扩展项目寿命期间清楚地恢复资本和可持续收益。这种信心对于大规模动员国内和国际资本至关重要。例如,印度国家公路管理局正在使用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进行雄心勃勃的货币化计划,旨在在未来五年内筹集35万千万卢比。这些车辆跨道路资产的收入汇总了收入,从而基于预期的用户费用和项目寿命的交通增长来实现长期投资。
对融资和改革的影响
这种结构不仅是在恢复建筑成本的基础上,而且还基于持续的用户费用征收,这些用户费用与其他金融工具和替代资产类别的回报保持竞争力。重要的是,这一原则不仅限于国家公路。它同样适用于市政和州级的基础设施,包括城市运输,供水和可再生能源。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被解释为暗示用户费用的司法观察仅限于建筑恢复,加上名义回报可能会无意中给投资者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关键问题是,这种解释是否充分反映了当今设计,结构化和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商业模型和财务假设。
考虑对更广泛的PPP体系结构的影响也很重要。通常形成的特殊用途车辆(SPV)是实施基础设施特许权的,对于项目的结构,融资和面向更广泛的风险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法院对没有公共招标的SPV成立的观察可能会对正在进行的和未来的项目提出重大问题,其中许多项目遵循既定的政策框架和政府指南下的类似模型。实际上,这可能会在私人开发商和金融机构之间犹豫不决,这些机构通常在将资源投入到大型的,多年的项目中时对合同规范的一致解释。在这里重新审视印度法学在该领域的发展可能很有用。自1990年代以来,法院已经认识到涉及私人冒险,长期融资和投资的PPP合同的独特性质。在Nandi基础设施走廊案(1998)中,即使在为乡镇开发提供了土地的情况下,靴子(Build-Opn-Open-Operate-Transfer)模型也被维持为有效机制。在2006年,对机场优惠的挑战没有受到娱乐,法院指出,司法审查并没有扩展到重新评估具有技术专长的政府委员会做出的政策决定。同样,法院经常承认,公共利益与商业生存能力之间的平衡需要仔细考虑,为执行机构留出空间,以制定针对部门要求量身定制的灵活解决方案。在礼品城和生产共享合同案件(2013年)中,法院指出,必须在其行政背景下查看经济政策决策,而不是仅通过审计观察或程序形式的镜头来判断。在2022年,在子弹列车项目案中重申了对经济事项执行裁量权的司法尊重的一般轨迹,法院指出,国际筹资安排,例如日本国际合作局的资金安排,不应自动触发司法干预。据此,Noida收费桥公司有限公司(NTBCL)的决定似乎采取了某种不同的方法。它适用于1851年《印度通行法》的规定;一项专为政府资助的项目而设计的法律,旨在私下筹集优惠。它将土地的授予作为公共大量批准,并将用户费用的收集定义为准财政法案。这些法律特征可能与PPP在实践中的功能不符,尤其是当私人合作伙伴承担重大资本风险时。
鉴于印度基础设施野心的规模以及私人资本在交付司法责任的规模,司法监督仍然是民主问责制的基石,但探索探索可以改善整个司法,执行和立法机关的一致性的机制可能有优点。 NTBCL案为反思提供了重要的机会。它强调了连贯和前瞻性的法律架构的重要性,这与印度的基础设施融资需求保持同步。虽然该判决现在是法律格局的一部分,但它也为如何最好地支持维克西特·巴拉特(Viksit Bharat)的长期目标开辟了空间。它对投资,融资结构和机构改革的影响值得更深入的研究;在未来几个月内可能会继续塑造话语的问题。这与新兴的大型投射(例如Jewar Airport)尤其重要,该项目取决于强大的收入预测和陆基优惠。将密切关注此类冒险对风险,回报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解释。
这是两部分系列的第一个
作家分别是竞争力研究所和前G20 Sherpa兼首席执行官Niti Aayog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