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审核员反对NFRA的功能

在下个月最高法院在关于国家财务报告局(NFRA)的上诉之前,质疑德里高等法院的命令,即Quashed Quashed由审计监管机构发出的11个表演原因通知,顶级审计公司对NFRA的功能提出了担忧。

来自五大公司的消息人士告诉FE,NFRA目前的运作是“违反了2013年的《公司法》。 “像NFRA这样的监管机构必须保持良好的平衡,并确保如果审计师对失误负责,则应将其命令视为公正并遵守法律,”一家四大公司的审计师在匿名的条件下说。

审计师认为,《公司法》第132条和NFRA规则2018提出了对进行调查和纪律诉讼的权力划分的暗示。但是,NFRA的执行机构正在处理这两个功能,这是中立性和冷静评估的丧失。消息人士称,这也是德里HC上个月在其订单上提出的。

格兰特·桑顿·巴拉特(Grant Thornton Bharat)首席执行官Vishesh C. Chandiok说,就像审计公司一样,监管机构也受到法律审查。他说:“印度必须以公平,透明和敏捷的方式通过司法机构来挑战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的行动的真正自由的发展。”

同时,NFRA认为该法律不要求“严格分离与调查,询问和纪律程序有关的职能的分叉”。

审计公司认为,严格的监管监督以及NFRA缺乏中立性,使他们很难吸引和保留最佳人才,因为特许会计师越来越选择在审计工作中选择其他“非风险”领域。

审计师说:“ NFRA必须确保其自己的行动不会导致最优秀的人才脱离专业的情况。”

Chandiok说:“一个好的监管机构实际上可以使该行业更具吸引力,因为人们现在会说有人在乎我所做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