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生物学证据,但丈夫仍然是在妻子的有效婚姻中出生的儿童父亲的父亲: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周二(1月28日)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解决了亲子关系和合法性之间的复杂冲突,这是由于一个孩子的诞生到一个富有的妇女和丈夫以外的男人。

法院裁定,如果一场婚姻仍然有效,并且配偶互相接触,即使丈夫不是亲生父母,丈夫也被视为孩子的合法父亲。

起源于喀拉拉邦的案件提出了亲子关系与合法性的复杂辩论,促使大法官Surya Kant和Ujjal Bhuyan审查了英国,美国和马来西亚的家庭法先例。如果对合法性辩论,所有这些司法管辖区倾向于假定合法性,同时允许进行DNA测试。

丈夫的父亲身份维持生物学证据

法官苏里亚·康德(Surya Kant)撰写了判决,提到了《印度证据法》第112条,该法案确立了一个强有力的假设,即丈夫是妻子在婚姻生存期间出生的孩子的父亲。康德大法官强调,这一推定的目的是防止对孩子的父母的不必要的询问。

根据判决,举证责任落在那些主张儿童非法性的人身上,只能通过“非访问”的主张来证明这一点,这意味着丈夫只有只有在证明孩子的合法性才能挑战他的合法性在受孕时,他无法与妻子接触。

法院进一步澄清说,“非访问”是指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可能,而不仅仅是无法。为了驳斥合法性的推定,必须主张非访问并证实证据。

“不访问意味着不仅是无能为力的配偶,彼此之间有婚姻关系的不可能。为了驳斥合法性的假设,他们必须首先主张非访问,而这反过来又必须通过证据来证实。”法院说。

怎么了?

有问题的案件涉及一名妇女,她承认在仍然结婚时与丈夫以外的一个男人构想了一个孩子。 1991年,这名妇女生了一个女儿,并在2001年有了一个儿子。丈夫的名字被记录为科钦出生登记册市政公司的男孩的“父亲”。

但是,由于婚姻差异,这对夫妇于2003年开始分别生活,后来提出了一项联合离婚申请,该申请是由家庭法院于2006年授予的。离婚后,这名妇女接近市政公司,要求另一个男人的名字作为孩子的“父亲”输入。

她声称,在婚外情之后,另一个男人是男孩的亲生父亲。但是,该公司指出,只有在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它才能做出这样的更改。

喀拉拉邦法院下令对该男子进行DNA测试,但他在最高法院提出了挑战。高级倡导者罗米·查库(Romy Chacko)认为,强迫该男子进行DNA测试将违反《证据法》第112条的规定,除非另有证明,否则丈夫是父亲。

SC拒绝对DNA测试的请求

在其判断中,最高法院权衡了隐私和尊严的权利,以与孩子认识亲生父亲的合法利益。法院指出,强迫一个人接受DNA测试可能会使他的私人生活接受公众审查,这可能会损害他的声誉和尊严。

认识到隐私的重要性,最高法院裁定有利于该男子的人,允许他上诉并搁置了DNA测试的命令。

“当应对对DNA测试以证明亲子鉴定的重要需求时,该法院平衡了相关人员的利益,并且必须考虑是否可以在不使用这种测试的情况下达到真相。因此,首先,法院必须考虑现有证据来评估合法性的推定。如果这些证据不足以提出发现,则只有法院才能考虑订购DNA测试。一旦确定了证据的不足,法院必须考虑订购DNA测试是否符合有关当事方的最大利益,并且必须确保不会对当事方造成不当伤害……”判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