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科技专业的持续反对和领先的国内数字平台,政府已决定以当前形式撤回数字竞争法案(DCB)草案,该法案旨在为大型在线企业提供前Ante法规。
作为重新思考的一部分,公司事务部(MCA)将首先委托一项全面的市场研究,涉及与其他部委(例如电子和信息技术部(MEITY)(MEITY))进行磋商,并与行业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广泛的互动,然后才提出一项新版本的法规。消息人士称,在该法案的任何新草案中,前曼特的规定很可能不会弄清楚。
此举遵循在工业界的跨部门咨询和反馈中广泛的批评,该批评将当前的草案标记为模糊,主观和过于广泛的范围。官员们说,关键问题之一是该法案依赖离职阈值,以确定哪些公司将被归类为具有系统上重要的数字企业(SSDE),而不是仅专注于市场权力。
根据分析师的说法,高的离职数字不一定反映了优势。例如,苹果在印度的强劲收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产品的平均售价很高,但仅占智能手机市场的6%。
DCB还提出了用于SSDE分类的其他触发器,包括总商品价值(GMV),全球市值或用户群指标。但是,在一个超过12亿移动订户的国家中,阈值(例如三年内的1000万印度用户)被认为太低了。
官员们说:“在这样的市场中,这些用户数量不能成为前法规的基础。”消息人士称,因此,新草案可能会重新看待阈值水平。
此外,定性标准(例如公司的资源,收集的数据量以及对企业用户的议价能力)被视为过于主观,为解释性纠纷和监管过度开辟了大门。
该法案的前框架旨在促进反竞争行为,而不是在任何此类行为后做出反应,已成为最大的症结。虽然打算在印度竞争委员会(CCI)的现有前进方法中填补差距,但行业参与者指出,即使在发生任何不当行为之前,它也会造成合规性负担。 MCA授予CCI广泛剩余权力的建议,以规范未来的平台或服务尚未在范围内进一步导致公司之间的担忧。
此外,与Google,Meta和Amazon等大型科技公司一起,包括Zomato,Swiggy和Oyo在内的几位著名的印度球员也反对前Ante模型。印度互联网和移动协会主要由国内公司领导,也表达了反对派。有趣的是,代表较小竞争对手的行业机构,例如印度酒店和餐厅协会联合会和印度国家餐厅协会,以其主导的当地平台视为掠夺性惯例,支持了该法案的规定。
政府决定不进行当前草案的决定也是因为CCI能够根据现有规则处理大型技术案件。近来,监管机构对全球数字公司进行了多次调查,并且随着定居和承诺制度的引入,因此并不是真正需要进行彻底的前授权。
公司事务国务大臣最近对议会说,鉴于前法规仍处于全球早期阶段,市场研究至关重要。专家说,这种练习可能有助于政府重新校准SSDE分类的范围。
尽管《英国的数字市场法》(DIDARD MARKETS ACT)在DCB的哪些部分进行了建模,但在经过多年的市场分析之前,印度的努力已直接从概念转变为起草。官员说,该测序在整个部门审查中助长了该法案的麻烦。官员们补充说,通过扭转课程并将咨询在过程的前面进行咨询,政府希望制定更平衡的法律,以解决反竞争风险的情况,而不会扼杀创新。
合伙人(竞赛法),Chandhiok和Mahajan Advococates和Mahajan Advococates and Meicitors和Mahajan倡导者Modhulika Bose说:“一项市场研究可能会使SSDE的定量阈值更加可信度,这可能会根据该法案提出,并可能有助于解决网络过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