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划根据破产规则彻底改革估值流程

政府计划修订《破产法》(IBC)下的估值规范,以确保在对陷入困境的公司进行评估时充分考虑无形资产,同时赋予印度破产与破产委员会(IBBI)在如何准备估值报告方面更大的权力。

IBBI 在一份讨论文件中表示,此举旨在“解决 IBC 2016 评估过程中不一致、缺乏统一性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担忧”。

该文件称,为了促进估值生态系统的一致性、可靠性和专业性,它提议在该准则下进行的所有类型的估值中采用一套统一的估值标准,包括公司破产解决程序(CIRP)、清算、快速程序和预打包破产解决程序(PPIRP)等流程的标准。

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当前“公允价值”定义的缺陷,称注册评估师经常提供特定资产类别的估计,而无法反映公司债务人的统一价值。这种方法常常导致品牌价值、知识产权、客户关系和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整体持续经营价值的低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IBBI 正在推动从特定资产评估转向“整体评估”方法,以更好地反映债务人的商业和经济价值。

根据现行规则,处置专业人士必须任命两名评估师来确定公允价值和清算价值。但双重估值师制度增加了成本并减缓了破产进程,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而言。 IBBI 提议允许处置专业人士在与低于指定阈值的公司打交道时,为每个资产类别指定一名评估师。

该报称:“然而,考虑到公司的具体问题或涉及特定债务人的复杂性,如果债权人委员会(CoC)认为需要进行两次估值,则在记录原因后,可能会决定拥有两个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