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务部(MCA)和印度竞争委员会(CCI)似乎终于意识到了推动前一种监管框架以防止数字领域的反竞争行为的徒劳。在竞争法经济学的活动中,公司事务大臣苛刻的Malhotra和CCI主席Ravneet Kaur最近的讲话反映了这种立场转变。
尽管他们谈到了不同的方面,但一个共同的主题是,虽然有必要进行监管,但在一个以非凡的速度发展的行业中,它不能僵化。 Kaur指出了人工智能(AI)的快速发展及其对市场行为的影响,但Malhotra强调了在实施数字竞争法之前需要进行足够的审议。他们的陈述共同提出了一种灵活,不断发展的调节方法的案例,而不是立即飞向前框架。
2024年3月提出的数字竞争法案草案由于其预防方法而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对,该方法旨在在发生之前预测和遏制反竞争行为。当前,监管框架依赖于前柱方法,在该方法中已经确定了反竞争法后采取的行动。现在的基本问题是先发制人的法规是否确实是前进的最佳方法。
反对前法规的最有力的论点之一是,对于一种千篇一律的方法,数字部门太异质了。该行业并未整齐地分为大型技术,小公司或外国与国内参与者。相反,市场动态差异很大,不同的平台以截然不同的方式进行影响。在这样的流畅景观中,前监管框架的风险过于广泛,扼杀创新,或者太狭窄,无法解决真正的关注。
关于该法案的磋商已经明确表示,国内数字实体的关注不仅仅是全球科技巨头。本土公司还被指控从事反竞争实践。这清楚地表明,公司之间的竞争是对垄断行为的自然检查。与其引入全新法规,不如关注更新和加强现有框架可能更谨慎。马尔霍特拉(Malhotra)呼吁在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研究数字竞争法的呼吁是明智的。但是,这些司法管辖区的教训不应是盲目复制其前框架,而是要了解其局限性。
CCI的记录表明,具有连续更新的前柱方法可能是更有效的路线。正如CCI负责人所指出的那样,仅在2024年,就有42起反托拉斯案件被提交委员会,并在八个中下令进行详细调查。这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证明了其在不需要刚性前框架的情况下解决反竞争行为的能力。她对AI驱动的勾结的评论强调了保持法规动态的重要性。据她说,公司现在正在使用AI进行价格协调和算法歧视,提出了新的挑战。
更实用的方法不是实施广泛的前框架,而是专注于对生态系统中最主要参与者的监管干预措施。政府决定不匆匆迈出数字竞争法是一项可喜的举动。鉴于数字经济的复杂性,急速实施前安特框架可能弊大于利。取而代之的是,在必要时,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的不断发展的前柱方法是一种更加谨慎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