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尼尔马拉·西塔拉曼(Nirmala Sitharaman)周二提出了《破产与破产法》(修正案)法案,2025年在洛萨布哈(Lok Sabha)中提出了与集团破产,跨境案件以及以债权人为主导的程序,以加快破产公司的解决方案。该法案后来被转交给选择委员会。
期待2016年出生的法规的期待已久的更改有望有助于更快地承认破产案件及其更快的解决方案。政府消息人士称,其他规定还旨在最大化资产价值和提高治理。
快速追踪破产过程的关键改革
债权人发起的破产解决过程(CIIRP)将提供一个局外的启动机制,以实现真正的业务失败,以促进更快,更具成本效益的破产解决方案,并且业务中断最小。一旦实施,这将有助于减轻司法系统的负担,促进易于开展业务并提高获得信贷的机会。”消息人士补充说。
根据专家的说法,对IBC的最新修正案将在地缘政治动荡之后为经济提供强大的盾牌,除了将更多的生命注入整个破产生态系统之外。
至于CIRP,修正案将寻求扩大解决方案计划的定义,以包括资产出售。政府会费的优先级将被澄清。该法案还将限制在债权人委员会宪法之前以及第一次邀请决议计划的戒断申请。这将使避免避免交易程序在cirp后继续进行。此外,还将有规定在裁决当局收到其收到后批准决议计划的时间表。这将为债权人委员会提供纠正程序缺陷的机会,并强制执行“清洁板”概念,除了向监测委员会概念提供法定认可以实施解决方案计划。此外,通过延长回顾期,从避免交易,不法和欺诈性交易中提高回收率,并允许债权人还可以提交这些交易以最大化资产价值。
复杂公司结构的新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旨在要求在14天内接受破产申请。目前,接纳案件的平均为434天,导致公司债务人的价值损失巨大。消息人士称,将修改IBC第7条,以指定如果存在违约,则应承认财务债权人启动公司破产的申请,并且不得考虑其他理由来确定该申请。还可以澄清的是,当金融机构的金融债权人提出申请时,裁决当局应将信息公用事业违约的记录视为足够的证据来确定违约的存在。此更改旨在减少接纳与金融债务相关的申请的时间线。
根据消息来源,该法案中提出的跨境破产机制将是对当前一致协议的改进,通常会导致延迟和效率低下。一项新的第240C条将使中央政府有权规定管理跨境破产案件的规则,并指定专门处理此类诉讼的专门工作,从而确保了更简化和可预测的过程。
“集体破产”的新章节考虑到了一个事实,即该国的许多公司债务人在相互联系的群体内运作。因此,他们面临同时发生的财务困扰,在最大化价值时造成了重复的努力,更高的成本和挑战。目前,IBC基于单独解决破产。
VA的新章将使中心能够构建协调或合并的破产程序规则,以使小组公司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这些规则可以使共同的理事,协调的委员会和专业人士,共享的破产专业人员,企业间的协调协议可以通过裁决的权力来强制执行,以及适当的成本待遇,旨在降低成本,避免重复,并保留集团协同效应以提高价值的价值实现。
该法案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对较快裁决的清算过程进行重塑。这些修正案旨在通过授权债权人委员会监督清算委员会来提高清算过程中的效率和监督,包括一项规定,以66%的投票替换清算人,并扩大了CIRP下的暂停措施。裁决机构将根据债权人委员会的要求恢复CIRP一次,从而有可能营救可行的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还可以建议如果资产可以忽略不计,则可以直接解散,并可以保留或任命该决议专业人士为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