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者:印度现在可以兑现其核承诺吗?

美国已决定取消阻碍与印度民用核合作的限制。 Banasree Purkayastha 解释说,这一决定恰逢其时,因为印度希望将自己定位为可靠的小型核反应堆制造商并提高国内核电产量

上周一,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杰克·沙利文表示,华盛顿正在敲定措施,取消长期以来阻碍印度主要核实体与美国公司之间民用核合作的规定。由于 2008 年签署的印美民用核协议尚未付诸实施,这一宣布是在美国候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就任前两周宣布的。 “这将是一个机会,可以结束过去的一些摩擦,并为那些被列入美国限制名单的印度实体创造机会,使其脱离这些名单,并与美国进行深入合作,我们的私营部门与我们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一起共同推动民用核合作,”沙利文在访问印度时宣布这一消息。
这一宣布恰逢印美在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加强合作的更广泛努力。

宣布消除民用核合作的监管障碍不仅仅意味着政策的改变,为核能、太空和先进技术领域的合作开辟了新的途径。当然,最大的影响是印度政府实体从美国实体名单中删除。根据《印度快报》的报道,这些机构可能包括:巴巴原子研究中心、英迪拉甘地原子研究中心和印度稀土公司——所有机构都是政府运营的。

这一消息发布之际,印度正寻求将自己定位为可靠的核反应堆制造商,特别是小型核反应堆(SMR)制造商。鉴于印度面临技术限制和高成本,印度和美国之间的合作对两国都有利。

美国的劳动力短缺和保护主义情绪阻碍了具有成本效益的生产。

美国实体清单是受某些商品和技术的出口限制和许可要求约束的外国个人、企业和组织的清单。该清单由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BIS) 编制,表面上用于防止可能被转用于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 计划或其他活动的物品的未经授权贸易。被美国视为符合其外交政策或国家安全利益。 1998年印度试验核武器后,美国对200多家印度实体实施了限制,但随着双边关系的发展,许多年来已从名单中删除。该清单目前至少包括印度原子能部的四个实体,以及印度的一些核反应堆和核电站。

自2000年代中期以来,华盛顿和新德里一直在讨论向能源匮乏的印度供应美国核反应堆,2008年的协议允许美国向印度出售民用核技术。然而,法律障碍仍然存在。一个长期存在的障碍是印度2010年颁布的《核损害民事责任法》,该法案要求供应商在发生核事故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而阻止了GE-Hitachi、Westinghouse和Orano等外国供应商投资印度核电行业。在美国方面,根据1954年美国原子能法案,联邦法规第10章第810部分限制美国核供应商在印度制造设备或进行核设计工作。这种限制阻碍了印度参与制造价值链并为联合项目共同生产核部件的愿望。

印度的核电行业受 1962 年《原子能法》管辖,根据该法,只有印度核电公司 (NPCIL) 等政府拥有的实体才能生产和供应核能。大部分核电产能是在俄罗斯的帮助下建设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私营部门参与其中。但现在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该国的目标是到 2031-32 年将其核电容量从目前的 8,180 兆瓦增加到 22,480 兆瓦,并最终到 2047 年增加到 100 吉瓦。2024 年预算首次包括与私营部门合作的计划部门建造小型反应堆并研究和开发中小型反应堆。本月早些时候,NPCIL邀请私人企业征求建立小型反应堆的建议书,这是政府下放国家核电部门权力的首次正式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