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小组在新的所得税法案中的报告于周一在洛萨布(Lok Sabha)发表。该小组在其报告中提出了重要的更改,以加强定义,消除歧义,并将新法律与现有框架保持一致。
小组研究了2025年所得税法案,该法案旨在简化1961年所得税法的语言和结构并提交报告。
收入税收法案2025
2025年的所得税法案于2月在议会中介绍,并被推荐给选择委员会进行详细检查。该委员会在其4,584页的报告中确定了基于利益相关者建议的几项起草校正,他们认为这对于对新法案的清晰度和明确的解释至关重要。
议会小组在其报告中总共提出了566个建议/建议。为了给纳税人大大救济,委员会建议改变规定,如果所得税申报表已在到期日期之后提交,则不承担退款。法律不应仅仅强迫申报表,以避免针对非文件的刑事规定。
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建议删除该条款的强制性要求,要求提出回报,要求其收入低于应纳税门槛的小型纳税人退款,但已从其来源扣除税款。应赋予此类纳税人的灵活性,即使在未在适当时间内提交申报表的情况下,也应允许他们索取退款。
为了减轻财产所有人,委员会建议,在扣除市政税后,应根据财产的年度价值计算标准的30%扣除,并确保在现有的行动中,应将预先施工前的扣除额以及自我关注的物业以及自我关注的扣除额以及自我关注的扣除额。
委员会的其他建议包括将微型和小型企业的定义与《 MSME法》保持一致。
对于非营利组织,委员会要求澄清“收入”与“收据”,匿名捐赠以及删除被视为申请概念的术语。小组要求将其修复以避免法律纠纷。
该报告还建议对法案进行修正,以清楚预先裁定费,公积金资金,低税证和罚款权力的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