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内取消机票不收取任何费用,民航总局计划对退款规范进行重大调整

由于航空监管机构 DGCA 提议对机票退款规则进行重大修改,航空乘客很快就可以在预订后 48 小时内免费取消或更改机票。

民航总局(DGCA)还表示,如果通过旅行社或在线门户网站购买机票,“退款责任应由航空公司承担,因为代理人是航空公司指定的代表。”

DGCA 补充说,航空公司必须在 21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这些新规则草案是与机票退款相关的民航要求 (CAR) 拟议变更的一部分,这些变更是在退款延误引起的投诉和困惑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提出的。

草案还规定,“通过航空公司网站直接预订机票,旅客在订票后24小时内指出错误,航空公司不得以同一人名义额外收取改正费用”。

根据 DGCA 的规定,航空公司现在必须提供“查看选项”——预订后 48 小时内“乘客可以取消或修改机票,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但寻求修改机票的修改航班的正常现行票价除外。”

但是,如果预订的航班自预订之日起 5 天内(国内航班)或 15 天内(国际航班)出发,则不适用此优惠。

“超过初始预订时间 48 小时后,此选项不可用,乘客必须支付相关的修改取消费用,”民航总局在 CAR 草案中澄清。

监管机构还建议,如果乘客因医疗紧急情况取消机票,航空公司可以退款或提供信用额度。

DGCA 已邀请所有利益相关者在 11 月 30 日之前就 CAR 草案提供反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