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豁免雇主跳过抽签,但必须提交外籍工人劳动条件申请

H-1B 签证制度允许美国雇主雇用足够专业且有资格胜任该工作的外国工人。美国大约有 50 万名 H-1B 员工,涵盖各个专业领域,包括 STEM、医疗保健、教育和宗教领导力。

H-1B 申请的批准是根据工人的专业知识和学历,超过三分之一的 H-1B 工人受雇于计算机技术行业之外。

目前,国会规定的 H-1B 签证年度法定上限为 65,000 个,另外还有 20,000 个仅适用于从美国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或更高学位的个人。总的来说,H-1B 签证上限类别每年允许向外国人发放 85,000 个签证。

然而,这并不仅仅意味着海外的 H-1B 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美国工作。

除了发放 85,000 个 H-1B 签证外,还可以根据上限豁免类别向外国工人提供额外的签证。

某些类型的雇主是“上限豁免”,这意味着他们不受法规中规定的数字上限的约束。高等教育机构、某些医院等非营利组织、高等教育机构附属的K-12学校、非营利研究组织和政府研究组织不受年度数量限制。

而且,这些豁免雇主不需要注册或参加年度抽签。他们可以直接提交请愿书,并且不限于在特定周期提交。

然而,他们确实需要建立令美国移民局满意的上限豁免地位。

寻求雇用 H-1B 员工的雇主,无论上限状况如何,都必须向劳工部 (DOL) 提交劳动条件申请 (LCA)。一旦 DOL 认证了 LCA,雇主就会向 USCIS 提交 I-129 表格申请,将外国工人归类为 H-1B 非移民。

雇主可以代表身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的工人提出申请。

例如,如果该个人的雇主正在申请将其身份从其他移民身份更改为 H-1B 签证身份,则该个人可能已经在美国。

一旦美国移民局批准 H-1B 申请,如果该工人在美国境外,该工人通常必须在前往美国之前从美国驻外领事馆获得 H-1B 签证。

即使是一些在 H-1B 申请获得批准时在美国境内的工人,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必须出国接受领事处理才能实现其 H-1B 身份。

然后,该个人可以前往入境口岸接受 CBP 检查,如果获得授权,则可以以 H-1B 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可以从美国境内更改为 H-1B 身份的工人可能仍需要出国工作、处理家庭紧急情况或更新护照。这些工人通常必须在美国驻外领事馆获得 H-1B 签证印章才能重新入境。

当最初的三年工作授权期到期时,雇主可以申请再延长三年,并且在有限的情况下,还可以在六年之后进行额外的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