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税务部门在网上和离线表格和公用事业提供了所得税部门的电子申请门户网站,将尽快启动2024-25财政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ITR)。纳税人,包括受薪个人,敏锐地等待税务部门上传必要的公用事业,以促进ITR申请,以便最早释放其退款金额(如果有的话)。
但是,在这个评估年度,如果您获得较小的所得税退款或根本没有退款,则应检查以前的税收评估和退货申报表的状态。许多纳税人已经收到税务部门的电子邮件,以待在先前提交的申报表中评估。纳税人被告知可能会通过当前退款对其旧会费进行调整。
根据某些纳税人收到的电子邮件中的信息,如果个人的所得税申报表待评估或重新评估,则在相关当局完成调查之前,退款将不会发给他们。
2025年3月11日,所得税副主任向纳税人发送了电子邮件,称“在您案件中有“评估/重新评估程序”,因此退款释放/扣留将基于司法管辖区评估官(JAO)的响应,该官员(JAO)根据《 1961年所得税法案》第245条(2)条的规定,19611年。”
所得税部门说,《所得税法》第245(2)条使税务官员在此类情况下采取行动,并在当年退款后调整任何一年的未偿金额。
税务专家说,目的是确保“恢复税收负债”。
根据CA(Dr.)Suresh Surana的说法,这些通知是税务部根据1961年《所得税法》第245(2)条发布的(以下称为“ IT法”)的意见。 “该部门建议根据早期的任何未偿税款调整纳税人的当年退税。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签发任何退款之前恢复未决的税收负债,从而防止收入泄漏。”
Surana指出,这些通知通常是在纳税人的所得税申报表(ITR)进行评估或重新评估的情况下出现的,并且所要求的退款申请正在审查中,并补充说,在待处理验证或诉讼完成之前,部门可以扣留退款,以验证是否有任何杰出要求。
通常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机会,可以在调整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做出反对或提出异议,以确保遵守自然正义原则。
该机制不仅用于管理便利性,而且用于简化纳税人帐户的核对。纳税人需要验证其未偿税收要求(如果有的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此类通知,以避免退款处理的延迟。
如果通知中有一些差异,纳税人可以做什么?
如果纳税人根据第245(2)条提议根据过去的税收需求调整退款,并且通知中存在错误或差异(例如不正确的需求数字,已经解决的需求等),则纳税人应迅速采取行动,建议采取及时的诉讼。这是他建议纳税人的建议:
第一步是登录所得税部门的电子申请门户,并导航到“未决诉讼”→“对杰出需求的响应”部分,以验证需求的细节。
如果需求不正确,已经付款或正在上诉中,则纳税人应通过门户网站提交在线答复,提供适当的理由并上传支持文件,例如挑战,上诉令或纠正确认。
重要的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21天)做出响应,因为无法做出响应可能会导致根据规定的需求自动调整退款。如果该问题未在线解决,则纳税人还可以考虑根据第154条提出纠正请求,或者以正式代理写作给管辖权评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