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份通知,养老基金监管和发展局(PFRDA)发布了新的指导方针,修订了国家养老金体系(NPS)下的企业雇主和雇员如何决定养老基金和投资选择。
该通知对共同出资结构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并强调相互协议、员工协商和长期投资规划,是对 2025 年 9 月 12 日发布的通知的部分修改。现在,在进一步讨论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企业 NPS 及其运作方式。
企业 NPS 模型允许雇主将 NPS 福利扩展到员工。雇主和雇员都可以向雇员的 NPS 账户捐款,帮助建立具有与市场挂钩的回报的退休金库。
在公司模式下,公司可以选择两种缴款结构:联合缴款,即雇主和雇员共同缴款;或仅雇主缴款,即只有公司缴款。
员工还可以灵活地进行额外的自愿缴款,并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各种养老基金和投资计划。
在企业 NPS 模型下还有一个可用选项。在此规定下,无论有或没有雇主参与,员工都可以自行向 NPS 缴款
PFRDA 修改了公司模式下投资选择的规定
PFRDA 在 2025 年 11 月 7 日的最新通知(通知编号:PFRDA/2025/20/PDES/03)中修订了企业认购者行使养老基金选择权和投资选择权的规定。
养老基金监管机构指出,“少数企业部门雇主对其员工投资的养老基金和资产分配的选择存在一定的担忧,特别是在联合缴款结构下”。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PFRDA 表示,选择养老基金和投资计划的决定现在必须通过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正式相互协议来做出。
双方协议及年度审核
根据通知,“养老基金的初始决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审查”。养老基金的任何变动应基于双方协议的预先确定的条件和基金的长期绩效。
PFRDA强调,养老金投资本质上是长期的,不应受到短期市场波动的影响。它补充说,“对长期性创富产品产生影响的决策……通常不是由与短期储蓄相关的冲动驱动的”。
该通知还强调,财务教育和与员工的协商应成为相互协议过程的一个标志。
员工可以自愿投资
除了雇主-雇员缴款结构外,该通知还澄清,雇员可以向 NPS 内的多重计划框架 (MSF) 下提供的计划自愿缴款。
它补充说,相互协议应允许有足够的计划选择,以便适应不同员工的风险偏好。
申诉补救机制和操作指南
对于申诉处理,通知指出,“第一级申诉应由员工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只有在人力资源部门证明不作为的情况下才能升级申诉。”
此外,企业可以选择让员工独立选择投资计划或养老基金,“无需参考任何相互协议”。
雇主还必须根据 2018 年 PFRDA(存在点)条例第 15 条规定的职责和责任,与 NPS 服务的存在点 (PoP) 合作。
PoP 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向中央记录保存机构 (CRA) 传达共同协议的详细信息。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用人单位指示,征信机构不得对制度进行变更”。
为什么这一变化很重要
新通告旨在提高企业核动力源管理的透明度和灵活性。通过强制相互协议和年度审查,PFRDA 希望确保员工的退休储蓄得到负责任的管理,同时为企业提供处理养老基金选择的结构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