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na高等法院说

Patna高等法院最近提出了一项裁决,即如果纳税人错误地将GST存入了错误的负责人(例如IGST而不是SGST/CGST),那么将从纳税人将税款存入正确负责人的日期起,将考虑退款限制期。

怎么了?

在2017-18财政年度,纳税人通过提交GSTR-01,GSTR-3B和GSTR-09回报来存入所有税款。但是在审计期间,该部门发现纳税人通过以州内(CGST/SGST)的身份显示了一些交易,但实际上是州际交易(IGST),纳税人错误地存入了税收。

纳税人后来将税款存入正确的头部,并申请退款。该部门还承认,纳税人有权退款,但根据限制期限拒绝了该申请。

部门的论点和法院的决定

该部门表示,税收于2018年1月存入,而退款申请于2024年1月提出,即迟到了大约4年。但是高等法院(Rajiv Ranjan Prasad和Shailendra Singh法官)说,该部门犯了一个错误。

法院澄清说,限制期限将从纳税人以正确的头部将税款存入税款之日起,而不是从错误地支付税款的时间。

纳税人将获得退款和利息

高等法院说,纳税人有权获得退款,还将获得SGST和CGST存入金额的年度利息6%。该利息将从提交退款申请的日期后的三个月开始计算,并可以直到实际付款日期。

政府为GST改革做准备

最近,中央政府宣布了计划进行商品及服务税结构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现在,正在考虑一个计划仅保留两个商品税板 – 5%和18%。当前,许多平板适用于不同的商品和服务,这使税收结构变得复杂。如果实现了此更改,GST系统将变得非常简单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