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BI周三提议允许信贷评级机构(CRAS)对其他金融部门监管机构监管的金融工具进行评级,并表示他们考虑包括包括未持有证券在内的产品。监管机构在一份咨询文件中宣布了基于该行业收到的有关此类产品评级的反馈。
根据当前的CRA法规,除了列出或建议在董事会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评级外,他们将不会进行任何活动。
Sebi说,由于上述产品的评级与当前的CRA业务相邻,因此允许同样的产品可能会导致重大协同作用,同时还可以解决该行业的差距。规定的FSR包括印度储备银行(RBI),保险和监管发展局(IRDA),养老基金监管和发展局(PFRDA),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IFSCA),公司事务部(MCA)以及印度国际政府和破产和破产委员会(IBBI)(IBBI)。
机构可以对金融工具进行评级,该金融工具属于任何其他FSR的权限,只要它们符合各自的监管框架。这包括与政策,资格标准,风险管理,投资者申诉或争议处理机制,检查,执法和索赔有关的事项。
CRA可以从事基于收费和非基金的活动,这些活动仅通过一个或多个独立的业务部门(SBU)而不受SEBI的规定。应该有一个“中国墙”,这种活动必须与SEBI受调节活动的评分相关。
此外,从事此类活动的工作人员应与SEBI监管的工作人员处理活动不同。这些工作人员可以越过“中国墙”,但受到CRA董事会批准的适当程序。包括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在内的资源可以在这两个武器长度之间共享。
在开展不受SEBI监管的活动之前,CRA应向利益相关者进行预先披露,包括客户,受益人和交易对手。它说,他们必须在通知此提案后的六个月内向SEBI提交合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