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密歇根大学发起外国资金调查

美国教育部总法律顾问办公室(OGC)对密歇根大学(UM)进行了外国资金调查,此前对大学外国报告的审查显示,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披露。

1965年《高等教育法》第117条,获得联邦财政援助的高等教育机构必须披露外国资源礼物和合同,每年以25万美元或更高的价值向教育部披露价值25万美元或更高的价值。

在对哈佛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进行类似调查之后,密歇根大学的外国资金调查正在进行。

“尽管密歇根大学淡化了其对外国影响的脆弱性的历史,但最近的报告表明,UM的研究实验室仍然容易受到破坏的影响,包括美国司法部最近在刑事指控中描述的是“潜在的农业恐怖主义”,中国国民与UM相关的中国国民均涉及联邦研究基金的企业。律师保罗·摩尔。

“不幸的是,已经以不合时宜的方式报告了UM披露报告中数以百万美元的外国资金,并且似乎错误地确定了UM的一些外国资助者为“非政府实体”,即使外国资助者似乎直接隶属于外国政府。

为了验证UM遵守法律及其披露的准确性,ED的调查要求UM在7月15日开始30天内产生某些记录。

从2020年1月1日起,美国当局正在寻求与外国资金有关的税收记录。他们还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外国政府,机构和实体的大学协议,合作以及财务联系的详细记录。

这项对UM的调查反映了特朗普政府正在持续的努力,使高校和大学因未遵守外国资金的联邦披露法而负责,这与特朗普总统对美国大学外国影响的透明命令一致。

《高等教育法》第117条规定向联邦资助的大学披露以上25万美元的外国礼物,并旨在通过遏制高等教育中的不必要的外国影响来保护国家安全和学术诚信。不合规机构有可能执行包括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