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贸易协议

在最近缔结的印度-UK综合经济和贸易协定(CETA)中,对一项专利(CETA)中的专利造成了巨大的风暴。许多健康的倡导团体致力于获得负担得起的医学和知识产权发展方面的专家(IPR),认为CETA中的此规定破坏了对负担得起的药物的使用。这项规定是什么,基本问题是什么,在辩护中可以说什么?它的含义是什么?

在CETA的第13.6条中,当事方认识到“促进和确保获得药品的最佳和最佳途径是通过自愿机制(例如自愿许可,其中可能包括以相互同意的条款)进行的自愿许可”。作为此规定的背景,请注意,专利持有人可以向任何实体授予制造,进口或出售专利医学的实体。大多数自愿许可协议都笼罩在保密中,公共领域中关于协议,持续时间,数量以及将根据协议提供的国家条款的信息很少。关于自愿协议的关注点是,通过人为地限制生产和供应,专利持有人能够从多个健康危机中收取高价和利润。

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知识产权的与贸易相关方面的协议(通常称为旅行协议)允许对公共卫生的某些政策灵活性作为自愿许可的替代方案。这些包括强制许可等工具。如果专利医学的价格很高,政府可以向实体颁发强制许可,以制造或进口其通用版本。此后,可以便宜地将仿制药提供给患者,通常是专利医学价格的一小部分。要求专利持有人获得足够的薪酬,以代替强制许可。

从表面上看,CETA中有争议的规定看起来可能是无害的。此外,可以说,由于印度在过去20年中仅在一个例子中诉诸于强制性许可以来,这项规定仅表明了这一点。此外,由于很少有国家授予药品强制执照,因此可以争辩说,自愿许可是全球最佳实践。

为什么健康倡导团体对CETA中有利于自愿许可的规定感到不安?这是基于历史以及当代发展的基础。当艾滋病危机破坏世界各地时,2001年,一些最大的制药公司合法地挑战了南非政府的企图,以使旅行的灵活性灵活,以使其可获得高价专利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制药公司在世界其他地区也尝试了生产专利药品(“大型制药”),以积极地劝阻发展中国家诉诸于诉诸旅行的灵活性,包括强制许可。在2000年5月,在世贸组织中,美国向一项关于强制许可的法律提出了质疑。

在这项针对患者的专利战役中,发展中国家的卫生倡导团体和政府的集体努力导致WTO在2001年采用Doha宣言,并于2001年采用了Doha声明。经过数天的讨价还价,该宣言重申了WTO成员的权利,以便诉诸旅行,包括强制性许可。巴西,印度和南非处于WTO斗争的最前沿。这使许多发展中国家有能力反对大型制药公司在援引旅行灵活性的努力方面的强烈反对。因此,包括印度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诉诸于以可承受的价格为患者使用的药物的强制性许可。

多年来,为了促进其商业利益的努力,Big Pharma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为IPR保护提供了更严格的标准。同时,在Big Pharma的雷达屏幕上,任何甚至可能会对其意外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干预措施。

应在CETA中有关专利和自愿许可的有争议的规定,应在大型制药公司的持续不懈努力的背景下,以防止发展中国家诉诸强制性许可。在2001年通过CETA India重申强制执照和其他旅行灵活性的战斗一直处于最前沿的战斗之后,印度果断地倾向于自愿许可。因此,卫生倡导团体可能会有所理由地怀疑该国是否有能力和决心抵制大型制药的压力并援引强制许可,即使健康危机可能需要此行动。

CETA中的自愿许可规定具有另一个维度。到目前为止,印度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在与公共卫生和可负担药物相关的问题上的强烈声音。当在各个政府间组织(例如WTO,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讨论这些问题时,印度在发展中国家中失去其地位和领导地位的严重风险。

总之,政府必须诚实地探索它从CETA专利的有争议的规定中获得的收益。尽管它保留了诉诸强制许可的合法权利,但鉴于这一规定,政府在抵制大型制药公司对强制许可的反对方面必须非常坚定。考虑强制许可也可能使政府接触涉及英国的磋商和争议解决程序。将自愿许可视为全球最佳实践,这涉及大型制药公司的手中。政府必须探索将其造成的损害最小化的方法,而不是试图捍卫这一规定。

作者是国际贸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