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并购中,只要不签署任何协议,每个人都保持自由。自由承诺、自由退让、自由消失,这种契约自由是法国法律的支柱,但它并不是绝对的。随着讨论的进展,它逐渐滑向某些决定不再是微不足道的领域。如果法律本身不制裁破裂,那么它就会制裁破裂 在错误的时间,尤其是与迄今为止所采取的态度相矛盾的决裂。
判例法将此称为“残酷终止谈判”。在最近的案件中,这不是一个理论概念,法官感兴趣的是交流的时间顺序,一方坚持认为交割只不过是一种形式的想法的方式,以及它选择或不承担意图改变的方式。分手的自由是真实的,但分手的方式可能涉及一个人的责任。
案件从简单的撤诉变成过失的原因很少与合同条款有关。无论法律是否存在,无论是否签署了保密协议,是否已发送 NBO,分析都是一样的:法院主要审查行为。他们评估谈判期间建立的合法信任程度、已进行的尽职调查的深度、结束的紧迫性以及延迟退出的财务影响。采取的措施越多,就必须越早、越明确地假定逆转。
在实践中,处罚是相称的;被发现有过错的买方或卖方绝不会被责令支付交易中的预期利润。另一方面,他可能必须偿还对话者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购银行、律师、审计、专家,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为准备操作而调动的具体运营成本。请注意,这些金额很少是象征性的,一旦流程推进,金额很快就会达到数十万欧元。而且这个过程可以持续数年。
最终提交法院的案件通常遵循相同的模式。一方怀有严重的疑虑,通常与融资、内部优先事项的变化或市场突然恶化有关,但选择不表达出来。讨论继续进行,会议相继召开,文件分发,动员团队。然后,当对方认为一切都朝着签名方向收敛时,基于次要原因或持续的模糊性突然中断。判例法正是将这种类型的顺序定性为错误的。
在争议分析中,引人注目的是合同前文件所占据的边缘地位。 LAW 不是承诺,NDA 很难执行,NBO 没有约束力,但当法律只看到程序标记时,领导者往往会赋予它们重要的心理意义。大多数情况下,决定争议结果的是行为,而不是文本。
因此,对于并购参与者来说,挑战不是用公式保护自己,而是正确管理退出时刻。当怀疑出现时,必须表达;当意图发生时,必须解释;当结果不确定时,必须警告对方。尽早发出简单的信号通常足以避免冲突。相反,等待“再一次会议”、“再一次澄清”或“再一份文件”的诱惑为诉讼创造了理想的条件。
在一切都进展迅速、多种途径同时参与、内部决策根据市场变化的交易中,了解如何正确分拆本身就成为一项技能。这是纪律的体现,对于防止谈判自由转化为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如果突然分手仍然是一种相对罕见的纠纷,那么它总是代价高昂,因为它会动员管理人员,冻结关系,改变声誉,并将资产冻结在灰色地带多年。
当您参与并购过程时,无论您是买方还是卖方,请记住,一切都可以停止,但不是任何方式都可以停止。法律对你的意图不感兴趣。它着眼于你的行为、交流的时间顺序以及你自己建立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