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提高透明度和降低共同基金投资成本的努力的一部分,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SEBI) 提议对该国共同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改革。
资本市场监管机构提出了一份关于对 1996 年 SEBI(共同基金)条例进行全面审查的咨询文件。该审查旨在简化规则、合理化成本并确保更多利益直接流向投资者。
SEBI建议收紧基金公司的成本结构,以便让投资者直接受益。这些提案的核心是推动减少总体基金支出并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MF 投资者的经纪和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监管机构提议降低基金公司与其计划相关的经纪和交易成本——现金市场交易从 12 个基点降至 2 个基点,衍生品从 5 个基点降至 1 个基点。此举旨在防止投资者因管理费中已涵盖的研究服务而被收取两次费用。
Sebi 还取消了基金公司可能对具有退出负担的计划收取的额外 5 个基点费用,称其“本质上是暂时的”。
然而,为了减轻对基金公司运营的影响,SEBI 提议通过将前两级费用率提高 5 个基点来修订费用比率标准。
另一个关键提案是将所有法定税费(例如 GST、STT、CTT 和印花税)排除在总体费用率 (TER) 限制之外。
费用披露的透明度
目前,只有管理费的 GST 不在 TER 上限之内,但 SEBI 希望所有法定费用单独显示,以使费用披露更清晰、更容易为投资者所理解。
咨询文件要求更清晰地披露 TER,涵盖所有费用、经纪费、交易费和监管费以及法定税费。这将帮助投资者了解其投资的真实成本。
SEBI 还提出了一个可选的与性能挂钩的 TER 框架,允许 AMC 根据方案的性能进行收费,具体结构稍后确定。
超越成本:共同基金监管改革
虽然降低成本是中心主题,但 SEBI 的提案草案更进一步,涵盖治理、合规性和运营简化。
受托人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角色和义务已在特定标题下标准化,以便于参考。草案还明确,在分配日之前启动新计划的相关费用必须由资产管理公司或受托人承担,而不是由投资者承担。
:SEBI 提议修改第 24(b) 条,允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子公司)向非集合基金提供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前提是它们在业务部门之间保持“中国墙”并接受强化的受托人监督。
:“天”中指定的各种时间表现在被澄清为“日历日”或“工作日”,从而消除了监管流程中的歧义。
在报纸上发布控制或方案属性变更广告的要求已被通过网站、电子邮件或短信进行的数字通信所取代。同样,由于监控现已自动化,因此不再向 SEBI 提交广告副本。
SEBI 定义了“总费用比率”和“退出负载”等新术语,修改了现有定义(如“共同基金”和“流动净值”),并删除了与资本保护导向计划、房地产共同基金和基础设施债务基金相关的过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