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加罗尔的一家消费者法院吸引了流行的酒类零售商托尼克(Tonique),要求向客户收费,以展示商店的品牌,称其为不公平的贸易业务。
班加罗尔城市地区消费者纠纷纠纷在上个月通过的命令中指示Tonique向投诉人,Praveen B,Praveen B和10万卢比支付5,000卢比,向消费者福利基金支付。该商店还必须退还用于袋子的14.29卢比,并承担诉讼费用。
该案可以追溯到2023年11月23日,当时圣托马斯镇的居民普拉文(Praveen)从商店购买了价值1,585卢比的酒,并分别以品牌的随身携带的袋子收费。他辩称,用于广告的袋子的费用构成“服务不足”。
Tonique声称客户自愿选择了该袋,并已提前告知费用。它补充说,可以使用替代方案,包括携带自己的袋子或以后收集货物。
但是,委员会拒绝了辩方,称零售商的理由为“不专业和不公平”。该论坛强调,品牌袋促进商店并为客户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
该裁决加强了以前的消费者论坛决策,企业无法使客户购买一倍作为广告的品牌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