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持有者在国外一年后可能会失去重新入境美国的权利

美国绿卡持有者成为特朗普移民执法机构的新目标。绿卡持有者在出国旅行后重新进入美国面临着压力。绿卡持有者,也称为合法永久居民(LPR),在国际旅行返回后越来越多地被拒绝重新进入美国。

出国旅行的绿卡持有者必须了解美国的重新入境规则,以避免被拒绝入境或被指控放弃美国居留权。在美国境外居住一年或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 (LPR) 除非使用 I-131 表格获得重新入境许可,否则可能会失去身份。

即使是短暂的缺席也可能引发审查。为了维持绿卡身份,持有者应与美国保持牢固的联系并限制在国外的长期居留。通过入籍寻求美国公民身份的人需要严格遵守连续居住要求。

据报道,一些绿卡持有者面临更严格的审查,而另一些人则以“放弃美国居留权”或在国外居留超过一年为由被拒绝入境。

绿卡身份允许移民在美国生活、工作并享受完全合法的居留。然而,有规则和法律需要遵循,以确保法律地位的连续性。

绿卡重新入境规则

绿卡规则允许合法永久居民(LPR)前往美国境外旅行并返回,但有一定的限制。

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一年或更长时间,永久居民卡在重新进入美国时将变得无效。

此外,绿卡持有者如果在其他国家居住,则缺席时间少于一年的美国永久居留权可能会被视为“放弃”。因此,绿卡持有者在前往美国境外旅行之前应获得“回美证”,以避免出现任何移民问题。

再入境许可证证明您无意放弃身份,并允许您在出国旅行最多 2 年后申请进入美国,而无需获得回国居民签证。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自签发之日起 2 年。

Dreem 首席执行官兼创始人德米特里·利特维诺夫 (Dmitry Litvinov) 表示:“绿卡持有者应继续遵循一般规则——保持在美国的存在。长期缺勤可能会在重新入境时引发问题,因此保持牢固的联系和存在始终是明智的。”

如果您是 LPR,计划离开美国旅行 1 年或以上,则必须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再入境许可。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停留1年或以上,并且在离开之前没有申请再入境许可,您可能会被视为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您可能会被转介到移民法官面前,以决定您是否放弃身份。

您可以使用 I-131 表格申请再入境许可。除非您在提交表格时身在美国,否则您无法提交 I-131 表格来获得再入境许可。您应该在打算出国旅行前至少 60 天提交 I-131 表格。

然而,如果您的生物识别信息(照片、指纹)已被获取,您不必身在美国,USCIS 即可批准您的 I-131 表格并向您发放再入境许可证。您可以在 I-131 表格上注明您希望 USCIS 将您的再入境许可证发送至美国大使馆、领事馆或国土安全部海外办事处,以便您可以从这些设施之一领取。

如果您离开美国不足一年,则不需要再入境许可。如果您离开美国不足一年,您可以使用您的永久居民卡(I-551 表)作为您的旅行证件。如果您离开美国一年或以上,绿卡可能无法再次进入美国。

根据一般规定申请入籍,申请人必须在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后至入籍之时在美国连续居住至少5年,并且在提出申请前还必须在有管辖权的州或服务区居住3个月。

连续居住期间缺勤超过6个月(超过180天)但不满1年(少于365天)的,视为破坏连续居住的连续性。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没有破坏其居住连续性来克服居住连续性中断的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