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王小姐,原是一位保險業務員,專門向客戶招攬投資理財型保單,多年前因為推薦客戶投資失利,遭客戶求償,為了賠償客戶損失,她開始向銀行借信用貸款還債,同時刷信用卡支應生活開銷。
幾個月後她就累積了近125萬元的債務,每月光信貸及卡債就要繳10萬元,之後她在102年10月與銀行前置協商,月付金13000多元,分120期,利率6%,大幅降低壓力。無奈好景不常,3年後她因工作不穩定,及身體狀況出現問題,繳不出前置協商款項而毀諾。
她又陷入債務困境,生活及債務壓力,讓她罹患重度憂鬱症,後來在家人的勸說,她重新與銀行協商。
依銀行的說法,協商毀諾後就無法將所有債務整合起來統一繳款,而且之前繳交的款項要依原借款、信用卡的約定及利率來抵充,也就是要先抵充利息、違約金最後才是本金,所以即便協商繳了3年多之後債務還有114萬元未清償。
透過親友介紹,王小姐尋求本公司協助,經優立德國際有限公司(優利貸)專業法務襄理評估,建議王小姐向法院申請前置調解,經過2個多月的協助與陪伴,終於與銀行達成法院調解方案,月付金自13,000元降至7,213元,利率自6%降至2%,期數自120期拉長至180期(15年),同時跟前置協商一樣,由最大債權銀行統一收款撥付,不用一家一家繳款。
會回復原來借款的約定與利率,在協商期間所繳交之款項,就會依原約定利率來抵充,同時這一段時間也會依原利率計算利息。
一定要仔細衡量收支,不要輕易毀諾,就算協商毀諾後可以透過其他程序再跟銀行協商,但是這中間浪費的時間及利息成本,實在難以估計了。建議還是透過專業債務協商顧問公司協助處理,否則方向錯誤,不僅無法減輕壓力,還會造成極大損失。
優立德國際有限公司(優利貸),擁有20多年金融法務經驗,多年來成功協助無數繳款困難的客戶與銀行協商,是您債務協商的首選顧問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865885 有債務問題嗎?拿起電話,讓我們來解決您的困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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