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協商後就不能再辦車貸或貸款了嗎?首先,我們先來了解,銀行核准貸款的要件,一般又稱授信5P:
由此可知,銀行審核貸款首先要評估的就是借款戶的信用狀況,故聯徵中心信用報告書上之註記及揭露的資訊就很重要。
其次,前置協商在聯徵中心信用報告上之揭露資料有哪些,從一開始申請債權人清冊起至債務全部清償後一年,信用報告上均有註記。這表示自申請債權人清冊起,所有金融機構都可得知有申請協商之情況,然因前置協商註記屬信用不良之一種,故須等債務全部清償完後一年,信用報告上已無協商註記後,銀行才會再核准貸款。
如此看來,債務全部清償之後,所有銀行都可以辦貸款嗎?其實不然,因為銀行內部有遲繳或協商客戶的名單,這就是所謂內部黑名單,銀行對此名單上的客戶,日後較不可能核准貸款,是以,前置協商債務結清之後要再跟銀行往來時,應該盡量避免之前曾經協商的銀行。
但是,若名下有汽車、機車、不動產者,有固定收入、勞保、薪轉,則另當別論,協商期間正常繳款,仍可申辦消費型小額信用貸款、機車貸款、汽車貸款及房屋貸款。另外,若有計畫再進修,也可申請學貸。
故,前置協商以後不是就不能辦貸款,重點在於有沒有好好規劃,找對銀行,找對方案,只要有方法,沒有辦不下來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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